主页 > imtoken客户端app > 内蒙古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电实行差别电价,每度电加1元

内蒙古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电实行差别电价,每度电加1元

imtoken客户端app 2023-11-01 05:07:54

1月26日,内蒙古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发布《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关于实施虚拟货币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》 “矿”电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,决定对虚拟货币“矿”项目实行差别电价,对“淘汰”企业实行电价,每度电上调1元-小时。

通知提出虚拟货币挖矿用电,禁止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。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,加强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的筛选,禁止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,禁止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享受电力以任何方式进入市场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自名单公布之日起停止交易。

通知还规定,禁止擅自接入低电价的供电线路进行虚拟货币“挖矿”。根据《供电业务规则》的有关规定虚拟货币挖矿用电,在低电价供电线路上,擅自接入高电价用电设备或者擅自改变用电类型的,差额电费按实际使用日期缴纳,差额加倍。电费默认使用电费单。使用起止日期难以确定的,按三个月计算。

此前1月19日,内蒙古国资委组织督导企业召开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整顿工作会议。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、副主任丁立兵在会上指出,要认真查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。 "潜在风险隐患,国企及国企员工严禁从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。

此外,海南省还率先部署2021年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差别电价政策。

2021年12月3日,海南省发改委发布《关于实施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电力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决定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列为淘汰产业。实行差别电价,涨价标准为0.8元/千瓦时(每千瓦时)。

2021年9月24日,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发布《关于整顿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,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列为淘汰行业,严禁新增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加快现有项目有序退出。文件还提出,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,实行“淘汰型”企业电价。涨价标准为0.30元/千瓦时。标准。